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

有感而發

經濟日報專訊】50年前是工人湊大,50年後也是;為何以前沒港孩,今日問題處處?兩代人都請過工人的50後媽媽 一語道破是因為現在的父母「怕蝕底」,她奉勸當今父母不要甚麼事都要求外傭幫小孩做,否則教不好,蝕底的反而是父母,而且是「total loss」(全盤輸掉)。 (全文: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%E6%80%95%E8%9D%95%E5%BA%95%E6%B9%8A%E4%BB%94%E9%9D%A0%E5%B7%A5%E4%BA%BA-%E5%AE%B6%E9%95%B7total-loss-224925908.html)

剛剛看到一篇關於靠外傭湊小朋友的新聞有感而發,最近身邊好多朋友都向我抱怨,自己的小朋友不跟自己,最愛工人姐姐 (哈哈﹗可能由工人姐姐湊大的一班90後﹑2000後,會讚成外傭有居港權)﹗好老實,我地細細個睇粵語殘片都有講 “生娘不及養娘大”﹗這個道理應該人人都明白﹗
我自己計畫生小朋友的時候,已經清楚明白自己一定要負起照顧小朋友的責任,不想照顧就真的不要生啦﹗好多人會考慮究竟請工人好,還是交由長輩照顧好呢?﹗老實講除非同父母同住/住得很近,否則我暫時未見過成功的例子﹗
亦都有很多人星期一至五把孩子放在父母家,星期五晚才接回家,星期一早上再送回去﹗我自小都是跟著嫲嫲住,到5- 6歲才真真正正同父母同住,我的童年回憶都沒有父母,只有嫲嫲,我到依家都是同人講,我是由我的嫲嫲湊大的﹗但其實我小一之前已經同父母同住﹗中間的幾年 父母星期六﹑日都應該有同我出去玩玩吧?﹗不過不好意思,我真的一點記憶也沒有﹗細個的時候同媽媽的關係不太好,自己做了媽媽之後先明白,其實當我錯失母 愛的時候,媽媽都錯失了最快樂的親子時間(媽媽看到這個請不要介意,我現在是十分愛你的﹗)﹗
所 以對於我來講,最後的出路其實只是淨返請工人﹗請工人的最大的用途當然是我地外出工作的時候照顧小朋友啦﹗其次就是幫手打理家務,咁我地返到屋企就可以全 心全意自己照顧小朋友,同佢玩﹑唱歌﹑講故事﹗靠外傭湊小朋友本身沒有問題,但如果去到過份依賴,什至靠外傭教小朋友才是問題﹗
其實好多外傭的學歷都幾高的,尤其是菲律賓的,又識英文,不過佢地可能長期生活係貧窮的國家,品德的水準,真的有待改善﹗以我工人姐姐為例 (我工人姐姐是印尼人),去到邊都問我可唔可以 “攞” 啲野返屋企?﹗去冒險樂園波波池玩就問可唔可以攞啲波波?﹗去餐廳食飯又問可唔可以攞餐具走?﹗最慘係佢覺得呢啲係佢作為顧客的權利,而且佢仲係幫我慳錢 先咁做﹗去到地鐡又橫瞓霸2-3個位比我地坐…雖然明白佢的心意,不過如果小朋友大咗有樣學樣,都幾頭痛﹗

所以如果有得揀,湊小朋友真的要身體力行,盡可能親自親為,我當然明白我的工作唔太忙,可以講得好口響 (不過難度我不是為了多點時間照顧大頭妹,而放棄轉工嘛?﹗),做人一定要有取捨,哈哈今次講住咁多先,怕悶親大家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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